为更好地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,避免办事群众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。现时措施如下,至于新增的便民措施以公布为准。
一、初次申请:
1、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申请材料(扫描件或拍照的资料清晰可见)发送至电子邮箱:2166008072@qq.com
2、如需使用窗口人工受理方式,通过预约电话:82721627进行预约后办理。
疫情期间手续从快从简,初次申请提供资料简化如下:
(1)《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表》;(点击附件下载表格)
(2)身份证明原件(其中企业名下车辆:法人身份证;个人车辆:车主身份证);
(3)车辆行驶证;
(4)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单。
交警部门收到材料后,录入后台系统,系统审批完成。交警部门通过申请人预留的地址,以邮寄到付方式邮寄至申请人。如不使用邮寄方式,则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“佛山市交警业务网上服务”网站(网址:http://fsjj.fsga.foshan.gov.cn/)登陆“货车通行证查询”页面,查询及下载电子通行证。
二、续办申请:
对有效期止于2020年1月24日至3月20日期间的货车通行证按原通行证有效期限,自动延伸一个周期。申请人无需办理续办手续。通过“佛山市交警业务网上服务”网站(网址:http://fsjj.fsga.foshan.gov.cn/)登陆“货车通行证查询”页面,查询及下载电子通行证。
佛山市交通警察支队
2020年2月18日
附件: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表